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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村干部莫搞“长官意志”
时间 :   2018-11-23 08:1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最近,我们深入基层搞乡村振兴专题调研时发现,有的村干部大事小情都是自己说了算,根本不尊重民主和民意,搞“一言堂”和“家长制”,奉行“以权代法”和“村官自治”。对此,村民反映强烈,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笔者听说,某村在讨论如何发展产业时,许多村民提议,能不能把村里的集体机动地拿出一部分,用于发展蔬菜大棚和养殖场地,然后以招投标的形式由村民进行分包,合理确定承基数和费用,这样既可增加村集体积累,又可增加农民收益,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而村支书(主任)不知处于什么考虑,却把村民的合理化建议当成了“耳旁风”,就是不同意。说现在村里的主要任务是改善村容村貌,搞好环境卫生,让上边看看我们村确实有所变化,等等。
 
不难看出,有的村干部就是为了迎合形式主义,把主要精力用在做“表面文章”上。这样下去,乡村振兴难免就会落空。实践证明,只要产业兴、农业强、农民富、生态美,才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和显著标志。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群众的愿望和期盼,就是我们广大村干部努力的工作方向和奋斗的目标。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兴办民生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这是乡村振兴的本质要求。一句话,乡村振兴不是村干部自己说了算,应该由村民做主、群众说了算。
 
由此说来,村干部应该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和解决乡村振兴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敢于面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可依仗职权搞“长官意志”,肆意违背民心民意。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坚持因地制宜,落实发展规划,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到群策群力、聚才聚智、达成共识、同心同德,千方百计激发人民群众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强大内动力,以自身模范带头作用,当好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别让“以权代法”延误时机、冷了民心,毁了乡村振兴的美好前程!(许贵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