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当代商报记者 宁建平 通讯员 张勇)县安委会决定,从2017年5月1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煤矿关闭、废旧金属回收处置、尾矿库防汛、化工和金属非金属冶炼、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电梯安全和建筑施工、消防、工贸、水利、电力、农机、旅游、民爆物品、食品药品、防雷、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超市、户外广告、城市运行安全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1 煤矿关闭专项整治
对全县9家已关闭矿井开展复查,确保已关闭煤矿严格按照关闭标准落实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填平场地等要求,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严防发生地质灾害与环境污染事件。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已关闭煤矿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2 废旧金属回收处置专项整治
对全县所有废旧金属回收处置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秩序,加强管理。对没有办理手续非法生产和非法排放的站点坚决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环保局
3 尾矿库防汛专项整治
对所有尾矿库和排土场(含无主库、停用库)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尾矿库企业及所在县、乡、村“五位一体”防汛安全管理体系和24小时监测监控,确保全县所有尾矿库的坝体稳定性和排水系统能达到安全度汛要求。
牵头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4 化工和金属非金属冶炼专项整治
全面排查化工和金属非金属冶炼企业,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和污染物排放达标。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
5 城镇燃气专项整治
组织对全县天然气管线、液化气充装、液化气零售网店燃气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燃气或为无证零售点提供经营性气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经营储存燃气、废旧钢瓶灌气销售、大瓶倒小瓶二次充装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6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
督促落实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驾驶员“五不两确保”、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等要求,重点排查客运车辆、城市公交和工程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隐患,严查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农用车非法载人、“黑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交警支队
7 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摸清全县电梯底数,逐一明确各电梯使用的主体责任单位,督促各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定期进行检测维保,坚决取缔“三无”电梯和未更新改造修理的老旧电梯。
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8 其他
建筑施工、消防、工贸、水利、电力、农机、旅游、民爆物品、食品药品、防雷、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超市、户外广告、城市运行安全等其他行业领域和场所的监管部门都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找出当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和整治。
要求:
本次集中整治要求实现“四个全覆盖”,即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采取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闭一批的方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并落实“一单四制”要求,整改一起销号一起。要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对上级通报督办的重大隐患不整改和不按时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事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