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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枣阳市工商局巧用“三项谈话”制度 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 : 2014-05-15 10:57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防范职务风险,遏制和防范违纪现象的发生,枣阳市工商局巧用“三项谈话”制度,有效地推进了干部思想、作风、能力、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14年以来,该局对新任职的3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要求大家时刻绷紧廉政勤政这根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执行《廉政准则》“52个不准”,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同时,作为单位的“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职责,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把好了领导干部廉政入口关。
二、实行约谈制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该局对系统内单位管理混乱、违纪违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及辖区群众信访较多的的4个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个别约谈,对罚没收入居于末位的、市场主体增量工作滞后的3个单位负责人实行了集体约谈。约谈采取请进来谈、走下去谈、座谈会谈等方式,共开展约谈5场次,约谈干部12人次,收集信息12条,合理化建议3条。通过跟踪了解,对反映问题失真的及时澄清,对存在问题苗头的提醒其“不能为”,促使其“不敢为”,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诫勉及相应的组织处理,及时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对防止腐败蔓延起到了很好的临界预警作用,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三、实行诫勉谈话,教育引导并督促纠正。该局针对会费收取、违反处罚程序收取罚没款的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通过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违纪行为的,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当事人检讨,限期纠正并书面报告纠错情况,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存在不正之风或者苗头性问题的,进行告诫,要求当事人及时“刹车”,主动纠正。谈话记录和处理结果均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材料。通过教育、规劝,不但对当事人敲响了警钟,而且对其他干部也起到了震慑和约束作用,把腐败的关口前移到腐败未成为现实之时,掌握了反腐败的主动权。(湖北省枣阳市工商局 谢必成 夏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