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12月7日消息,今年8月下旬,多个网络平台上出现一个名为“宋雨霏”的主播发布的所谓“寻找救命恩人”的视频,在视频中该主播声称自己在海边遭遇溺水,幸亏有一名陌生男子奋不顾身将她救下。为此,女主播悬赏20万找救命恩人,连续发布“拜访恩人母校”、“感谢恩人家人”等11条曲折剧情。
该短视频在网上迅速引发大量网友转发,累计播放量近3000万次,短视频账号短时间暴涨数万粉丝。然而,正当网友们为这一故事感动的时候,事件的走向发生了反转。行为人通过编造曲折剧情,摆拍11条“20万寻恩人”视频,让人信以为真,引起“情感共振”“道德共鸣”,严重欺骗网民善意、扰乱社会秩序。对此,公安机关依法对宋某雪、何某龙等2人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其余4名参与者依法处以罚款。
这种用道德“变现”的行为,是拿公众的善心善意善良做“赌注”,让道德、善良沦为别有用心人的牟利工具。网络的本质是更好更快地传递信息,服务社会、方便大众。然而,当前一些人为吸粉引流,编造离奇剧情、演绎穷惨影像,骗取网民同情心,背后却都是算计好的镜头语言、情绪节奏和流量密码,最终为了获得利益。这些虚假摆拍,披着正能量的外衣,实则透支公众信任、消费公众善意、操纵舆论情感,扰乱社会秩序,是妥妥的“道德引流”“道德变现”,是极不道德、极不文明又违法欺诈行为。
道德,作为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与价值标尺,核心功能是规范个体行为、维系公共秩序、滋养人文温情,其本质是一种非功利性的精神共识。然而,当有人将道德异化为“变现工具”,刻意透支公众的道德情感与信任以牟取私利时,这种行为不仅触碰了道德的底线,更可能滑向违法的深渊。
从道德层面讲,“道德变现”的核心症结在于对“道德信任”的恶意消耗。道德的生命力源于真诚与利他。而通过虚构道德人设、编造悲情故事、夸大公益成效等方式,将公众的善意与同情转化为个人收益,刻意用道德变现,不仅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失去获得援助的机会,更摧毁了社会的信任基础——当公众发现“道德”沦为牟利道具时,会逐渐变得冷漠多疑,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共情能力受损。
从法律层面看,“道德变现”行为常常突破法律红线,沦为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利用道德情感牟利的行为有明确约束,一旦行为超出“道德范畴”进入“利益交换”的实质层面,就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比如,通过虚构慈善项目募集资金据为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以“道德楷模”名义虚假宣传商品,误导消费者购买,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中的禁止性规定;甚至有不法分子利用宗教、伦理等道德符号搞传销、非法集资,更是严重侵犯公众财产权的刑事犯罪。
道德的价值在于“滋养”而非“交易”,在于“践行”而非“表演”。试图将道德作为变现工具的行为,既是对道德精神的背叛,也是对法律底线的挑战。唯有坚守道德的纯粹性,拒绝将道德功利化,才能让道德真正成为维系社会良序的精神纽带,而非游走于违法边缘的牟利道具。(山东省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纪委:陈常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