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知要求,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要深入贯彻执行《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发挥执行机关作用,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切实履行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各项职责。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条例》从2016年审议批准到2017年发布,从2025年修订再到发布,涵盖六章,即总则、设立、职责、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附则等共计三十二条。通过进一步强化对党的工作机关的政治要求,规范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为全面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明确了基本遵循。
要强化引领,提升组织“带动力”。“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的工作机关发挥着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政治机关定位,执行机关作用,当好党委参谋助手的作用。这就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各项职责,以《条例》为标尺、依据、标准,履行组织使命。
要强化担当,集聚基层“聚合力”。“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党的工作机关组织能力强不强,抓重大任务落实是否落实,这既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彻到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促使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运转有章可循,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才能形成合力,产生效力,搭建好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同时,以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要强化带动,用好示范“引领力”。正本清源,方能固本强基。《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工作机关要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规依法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照规定开展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支部强不强,关键看“头羊”。提升好党的工作机关“三力”,是增强生机活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应有之举。相信,只要真抓落实、久久为功,定能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走在各领域党的建设的前头,发挥好表率、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四川北川县委组织部:余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