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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化解争议解民忧
时间 :   2021-02-09 21:5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通讯员:时建磊)“感谢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会,让我们企业有机会发声,表达我们的歉意也说出自己的困难,在此,我们对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表示深深的歉意,我承诺督促陈某某在2021年1月22日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同时,感谢检察机关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我们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唐某某在拜城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上表态承诺,一件行政争议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2021年1月,因某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多名农民工上访,讨要工资,属于热点敏感案件,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维稳风险。拜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调查证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属实,于是准备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中。该公司觉得很委屈,认为他们支付的工程款已经超出了合同价款30余万元,工程还没有进行决算,怎么还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呢?
经拜城县人民检察院介入调查,事情真实情况原来是这样的。2020年3月张某某和陈某某一起合作挂靠某建筑劳动工程有限公司与某公司(项目总承包)签订了一土建工程项目(人工带辅材),预计合同价款110元(含税),最终工程项目造价以工程决算价款为准。2020年8月,某公司给某建筑劳动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0余万元,该款项全部支付农民工工资,2020年12月某公司再次给某建筑劳动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0余万元,该款项中有20万(含税)某建筑劳动工程有限公司打给了张某某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50余万元某建筑劳动工程有限公司给农民工代发工资了,还有30余万元某建筑劳动工程有限公司打给了陈某某。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1月初,有十几个农民工不断上访称在某公司工地干活,10万余元的工资没有拿上,经拜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核实,十几名工人确实没有拿上工资,根据2020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欲对某公司(项目总承包)进行行政处罚,并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中。
 
拜城县人民检察院核实案件情况后,确定案件矛盾所在,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某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对案件涉及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调查,对被拖欠工资的职工人数,金额进行反复计算核对,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对案件进行现场调处,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
 
根据高检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行化解”专项活动、自治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活动和阿克苏检察分院《阿克苏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拜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通过调查核实、召开听证、提出调解方案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农民工欠薪相关的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等案件中,从源头防控到终端裁决全方位对案件进行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终达到案结事了政和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听证会围绕如何破解实质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开展,某公司和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承办检察官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罚意见进行了释法说理,综合考虑某公司积极解决农民工工资态度和疫情时期支持企业发展的理念,提出依法适当减轻行政处罚的建议,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表示可在法定范围内予以减免,最终决定免除对某公司的行政处罚,责令某公司督促陈某某于2020年1月22日将拖欠的十几名农民工的9.65万元工资发放到位。双方最后达成一致,某公司当场签订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