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通讯员:许灵锋、李若飞、杨延慧)近年来,凤庆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纲”和“魂”,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三五”圆满收官。
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从83.6亿元增加到147.3亿元,年均增8.3%。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23.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4.5亿元增加到6.2亿元,年均增6.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7.9亿元增加到37.2亿元,年均增5.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1414元增加到31121元,年均增7.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8265元增加到13034元,年均增9.5%,人均GDP达992067万元。
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政治基础更加牢固。凤庆县始终坚持把党的统一领导作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从更高政治站位认识、谋划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各族干部群众“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汇聚了全县各族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强大正能量,形成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遵从习近平总书记、爱戴习近平总书记的良好氛围,谱写了“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生动篇章。
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社会基础更加坚实。坚守“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特困群体,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县累计脱贫18941户72210人,贫困发生率从16.69%降至为0,159 个贫困村、5个贫困乡镇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县顺利摘帽。佤族、拉祜族、布朗族、傈僳族4 个“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和彝族支系俐侎人全部实现了整族脱贫,千百年来困扰少数民族群众的区域性整体贫困和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基础更加扎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创建工作硕果累累。“十三五”以来,建成郭大寨乡等54个有特色、有亮点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其中,郭大寨乡等10个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中共凤庆县委组织部等12个单位被民命为“临沧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人受到国家级表彰;9人受市级表彰;2021年6月,凤庆县被命名为“临沧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同时注重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牢牢把握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关键,大力推进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民族文化传承馆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