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是村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农村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生态宜居是乡村的幸福所在、魅力所系、永续所基,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内在要求。生态与宜居相辅相成,唯有生态的才是宜居的,而宜居的必是生态的。农村环境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上,还涉及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农民福祉的提升。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一是走好党员干部带头的示范步。农村环境涉及广泛,农村人员构成涵盖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等,因此,带头示范尤为重要,干部职工都没有做好,群众自然不能体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故而要形成“党员干部带头干、村民群众自发干”的优良风气,各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引领农村群众自觉参与进环境治理工作。例如剑河县岑松镇就曾采用“领导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志愿者”的形式进行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维护公共卫生中来。
二是走好改善环境治理的破疑步。现改善农村环境的政策日益完善,农村厕所改革、农贸市场建设、排污系统修建等项目持续发力,惠及民生。但是,各项政策的推进的过程中存在不少艰难险阻,特别是群众的不理解导致难以推进。例如旱厕改为卫生厕所,打破了一些村民农耕习惯,认为改厕之后不利于给农作物施肥,但其实并不影响,现化粪池均有清掏口,清掏出来的粪便也可用于施肥。为此,需要增加政策普及率,做好解读,打消群众疑虑。
三是走好建立长效机制的循环步。环境工作的难点均体现在维护方面,想要根除环境问题难如登天,想要维持好环境卫生,建立长效机制就成为了最有效的办法。采取定期整治,长期维护的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到环境卫生工作的成效。例如剑河县磻溪镇就采用“周二大扫除”的方式来维护环境卫生,在其洞脚村成效明显,村民也乐在其中,好的卫生也给洞脚村的民俗文化再添风采。
农民是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治理成果的受益者和守护者。农民的支持和拥护是成功开展治理工作的不竭动力源泉。农民的“身体”要素与农村深刻连结,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民集体聚居、以农业生产为生活基础的空间范围。农民作为农村的原住民,是本地区对农村环境最熟悉的群体,农村环境质量的提升离不开农民的努力。(剑河县磻溪镇人民政府: 杨晓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