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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 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这样做
时间 :   2022-02-08 18:17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通过‘智慧审理’平台监督审核,我们发现这名村干部因违规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没有按照规定及时退回违纪所得,通过‘驳回事项’窗口我们向主体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建议,监督其进行了整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点开“智慧审理”平台“执行审核”模块,演示了如何通过平台对审核发现的执行不规范、不到位问题进行反馈、督办和整改。
 
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规范处分决定执行”试点单位,东河区纪委监委在上三级审理部门的有力领导和试点牵头单位指导配合下,深入开展落实试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举措,全力推动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智慧审理”平台的研发运行,就是东河区纪委监委在落实试点任务方面作出的一个有益探索。
 
“如何有力有效推动落实试点工作,这是我们在接到试点任务后反复思考的问题。在这个时候,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起了重要的指向和引领作用。”东河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对症解决基层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执行不走样不缩水,这就是我们的思路框架,在此基础上,‘智慧审理’平台的构想逐步形成。”
 
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历次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处分决定执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送达超时限、宣布范围小、资料未归档、影响期评先评优等问题,为了从根本上规范处分决定执行,破解监督难问题,经过多次深入调研、分析和论证,东河区纪委监委创新研发运行“智慧审理”处分决定执行记实监督平台,平台设三类子平台、六大主要功能模块,以及送达(抄送)、宣布、归档等11项执行内容,通过“局域网”线上智能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提醒、快速数据筛选分析,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在线掌握、线上分析、线上监督,有效防止了超越时限、规避执行等问题出现。
 
“一个处分决定的执行事项有几项,从我们录入被处分人员基础信息时,平台就自动生成了,并在流程界面以绿色亮灯显示。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对上一环节执行情况审核通过后,处分决定执行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所以能够确保执行环节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程序不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顺序不乱,对于我们的执行工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约束作用。”东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表示,平台的智能监督功能很给力。
 
以平台录入为基础,东河区纪委监委构建起了本地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实现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教育回访和以案促改工作的立体监督、可视互动。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实践,平台建设的成效初步显现,先后分批次、分步骤录入2018年以来受处分人员执行情况数据322条177人,在线监督400余次,纠正以送达代替宣布、送达部门遗漏、本人不表态、投档不及时、执行不报告、年度考核运用不规范、“两书”落实不及时等执行偏差问题46个,同步警示教育4次,有效维护了纪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处分决定执行记实监督平台建设获得自治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大比武”优秀奖,《精准靶向“线上”“线下”全链条规范,推动“处分决定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案例获得全市监督类精品案例二等奖。
 
为进一步夯实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基础,东河区纪委监及时总结固化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方法、解决问题的好思路好措施,制定印发《东河区纪委监委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意见(试行)》,分7章27条将处分决定执行的11个环节及问责情形予以明确,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等职能责任进行规范,同时配套工作流程图,开列25 项执行不到位“负面清单”,强化提醒警示,夯实执行基础。同时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针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处分决定执行薄弱问题,制定《农村(社区)干部处分(处理)决定薪酬执行工作指引(试行)》,加强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违纪违法惩戒结果运用的有效监督管理,确保处分、处理或追责决定及时、正确和有效落实。针对农村(社区)党员无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导致处分决定无法归档等4类20余个问题,印发《关于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的方案》,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 “规范镇(街道)、村(社区)党员档案”专项行动,对区属镇(街道)、村(社区)所有党员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目前,全区2镇49个村已经完成约60%党员档案整理工作,区属66个社区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正在有序推进中。
 
“我们将把试点工作纳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局谋划落实,不断完善改进智慧平台功能作用,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靶向施治、精准规范,努力形成更多‘东河实践经验’,为上级审理部门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东河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东河区纪委监委:张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