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给我的关心和帮助,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重新燃起工作热情,今后我一定从这次错误中吸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兴顺西镇某村共产党员王某在接受回访教育时激动地说道。
2020年,王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度情绪低落,无心工作,经过多次回访教育,帮助其消除了思想困扰,逐渐打开心结,重振了干事创业的信心,在此之后,他认真完成“三务”公开各项工作,并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尽心尽责。这是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把“做实处分执行,做活回访教育”作为开展“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的重要抓手,精准发力,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执纪审查效果,共对2020年以来受处分的18人进行了回访教育。
为确保回访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审理室紧盯回访教育全过程,通过回访前认真“把脉”,回访中细致“问诊”,回访后跟进“治疗”,扎实做牢回访教育工作。回访前,回访人员提前掌握受处分人员当前的工作表现、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等,因人施策,拟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回访中,面对面接触受处分人员,深度交流,将教育与解忧相结合,对表现好的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对有思想包袱的进行心理疏导,解开内心的“疙瘩”,让他们既感受到纪法约束的硬度,又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回访后,及时提炼总结,完善台账档案,跟踪落实整改,加强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沟通联系,督促党组织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回访教育的现实效能。
“今后,我们将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从严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又着眼对其进行教育挽救,让受处分的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卸下包袱,唤醒初心,重整行囊再出发。”审理室负责人如是说。下一步,审理室还将把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审查调查相结合,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固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王天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