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这是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举措。
筑牢思想防线,夯实廉洁之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农村基层干部身处乡村发展的最前沿,面临着各种诱惑和挑战,如果思想上稍有松懈,就可能迷失方向,陷入腐败的泥潭。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加强理论学习,广泛运用党校培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学习《规定》等与本职岗位相关的纪律规定和作风要求,帮助干部将所学内容充分运用到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要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按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身边案”警示“身边人”,通报冒领资金、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典型案例,引导干部准确把握廉洁履职的纪律规范,知道哪些做不得,让他们以案为鉴、三省吾身。
规范权力运行,让干部行有所依。农村基层工作复杂多样,涉及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等诸多方面,且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分散,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实现全面、精准的覆盖。为实现《规定》对农村基层干部有形有效的覆盖,需变革工作思路,完善相关运行机制。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村级事务“四审四议三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同时,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明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解决基层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不严肃等问题。要完善服务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行动力,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激励担当作为,激发干事热情。《规定》的出台,不是为了束缚农村基层干部的手脚,而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干事创业、为民服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在政策支持、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特点,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理念。通过设立廉洁示范岗、组建先锋服务队等方式,引导干部们“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在农业生产中,鼓励干部们带头引进新技术、开拓市场,发展特色产业,推广先进技术,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在农民生活中,要求干部们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要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廉洁奉公、积极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和智慧,实现与农村发展的良性互动。(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李宝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