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稳步推进,人民的生活条件稳中向好,收入也稳步提升。但人民群众并不仅仅对于物质生活条件的满足,更需要精神上的富足。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治理效果,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途径之一。
要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村“两委”班子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结合各村各寨的不同情况,科学合理规划村庄布局,通过发动群众力量,充分参照地方法律法规、门前三包制度、村规民约、庭院经济发展政策等作为依据,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要坚持群众路线,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光有好的政策和满腔热血的干劲还不够,更应该思考如何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如何去转变群众思想,实现从“要我整治”到“我要整治”的蜕变。充分利用好“十户一体”“多网合一”等新型基础治理模式融合到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去,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村庄建设、共同参与村庄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
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善于攻坚克难。要找准制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要及时总结、正确看待、努力解决农村环境整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始终保持整治的勇气和胆识,始终保持整治的信心和定力,敢于担当、勇于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和整体目标。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因村施策、因户施策的有效结合,先解决好一般问题,再攻坚难点问题,最后攻克重点问题,以量变推动质变,逐一化解问题,最终实现农村环境的有效整治。
要建立考评制度,激励干群担当作为。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亦是如此,建立评优机制和惩戒机制,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村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经督查指导后仍不重视、不整改的予以惩戒。同时要建立村级考评机制,以物质奖励为主,精神鼓励为辅,以点带面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形成良性循环。(乐里镇人民政府:潘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