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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即为过,有过“当迁”
时间 :   2024-09-02 15:4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生伟奇 一审:宁基   二审:陈雄   三审:周满荣

中国古代法家思想代表人物韩非在《外储说右下》中写道:“吏者,民之本,纲者也,故圣人治吏不治民。”由此可见,“治官问题”早在封建社会便是不容忽视的“忧国之思”。何官需治,如何而治,治好何为?


欲修其身者,必先正其心;欲做名仕者,必先有所为。在当今社会中,干部的角色意味着责任与担当。然而,有一种现象却令人深思:总有部分干部始终秉持着 “无过便是功” 的心态,在其位却不谋其政,庸庸碌碌,无所作为。西汉贾谊《新书·大政上》中有言:“为人臣者,以富乐民为功,以贫苦民为罪。”为官,便要将民众的富裕和欢乐当作己任,把民众的贫穷和苦难视为己过。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对于干部来说,无功即为过!与乱作为相比,干部不作为同样是社会发展和民族复兴的弊病,其具有很强的破坏力,一方面降低了行政效率、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另一方面损害了自身队伍的形象。面对不作为的“假应和”“软拒绝”“慢落实”,必须强制度之建设、施惩管之举措,方能有效克之。


尸位素餐,当究其过而罚之。党员干部肩负着人民赋予的权力与责任,其行为举止、决策判断关乎着民生福祉与社会发展。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部亦会出现失误或犯下错误,而关键在于对犯错的人能否做到有效惩处。《云梦秦简》中记载:“啬夫不以官为事,以奸为事,论何也?当迁。”其大意是:一个地方的啬夫不把本职工作当回事,不履行职责,专门干坏事。地方司法机关请示上级如何处置,中央批复说:罚啬夫以迁刑,即流放外地。“迁刑”便是古代的吏治手段之一,针对“不作为”“乱作为”“恶作为”的干部重拳出击,意义深远而重大,犹如混沌之世中的醒世之钟、仿佛波澜江海中的正行之帆、是正官场风韵、固社稷根基、促发展洪流的关键之举。


沉疴当顿愈,形神方俱畅。“有过当迁”并非目的,“有功无过”才是初衷。“迁”的落脚点在于“医”,谓之医疾、医德、医心。以“制度之绳”治病救人规范行为、以“仁爱之德”给予容恕照亮归途、以“公道之心”坚守正义为民服务。宋人吕本中在《官箴》提到:“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诚是为官之箴言,如明灯照亮仕途暗夜,似警钟长鸣政者耳畔。清廉是为政立身之本、谨慎是行政必备素养、勤勉是从政应有态度。须以“无功即为过”的意识和有过“当迁”的举措,培养干部秉德奉公、行廉守正的理念,引导其做“大事”而非做“大官”。广大党员干部当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初心之问、铭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政绩观念、增强“人民公仆”“功成不必在我”的责任担当;当树立“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慎微观念、强化“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慎初意识、涵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慎独精神;当做“吹尽狂沙始到金”奋斗勤勉者、“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锤炼意志者、“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无私奉献者。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今之干部,应以古训为鉴、以历史为镜,传古人为政之美德、创今时治官之新举,为百姓谋福祉,为国家建功业。(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委组织部:生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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