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通讯员:宁平 欧阳水源 唐送文) 7月11日,记者从平江县自然资源局获悉,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江县不动产登记部分遗留问题解决方案》。此举,将有效打通了平江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
图为平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炎平陪同省厅领导调研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
据悉,2017年,该县曾出台《平江县不动产登记部分遗留问题解决方案》(平政办函〔2017〕163号)文件,为房改房、集资房、超层扩面的不动产遗留问题处理提供政策依据,在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并成功处理了教育局、农机局等单位集资房登记、天岳商贸城、鲁家坪旧城改造等35宗1600多户不动产登记的遗留问题。
但在实施过程中,163号文件还是遇到了诸多问题,如集资房(含房改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建筑物超层扩面等分散登记时没有明晰的不动产权办理不动产证的问题,并对2015年以后建成的安置房转让不动产登记作出限制,导致这部分人的子女读书、房屋抵押贷款等受到影响,有的还因为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产生矛盾纠纷。
为有效化解这一难题,平江县对平政办函〔2017〕163号文件进行修订,提交第25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的文件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补充和完善:一是土地价款计缴基础从基准地价变为楼面地价。楼面地价按房屋或建(构)筑物所在地块相对应级别的基准地价的60%计算确定。房改房、集资房、安置地上建设的房屋需要补缴土地价款。二是对超层扩面的处理全面放开。修订后对所有国有土地上超层扩面的违法违规建筑物的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全县所有超层扩面安置房均可在依法处理后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化解不动产登记当前突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