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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清风,树正气,达茂旗启动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
时间 :   2019-05-22 20:0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纪委监委:李陈晨)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树立清正廉洁、勤政务实的干部典型,近日,达茂旗启动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纪委监委的要求,旗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精心谋划,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定范围、评定标准、退出机制、实施步骤、结果运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力争把评定工作的每一个步骤做细、做实。5月17日,工作方案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又向各旗委常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多方征求了意见。
 
成立组织机构。旗委领导对评定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旗委书记任组长,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任副组长,旗纪委、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巡察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领导积极参与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纪委监委机关,负责组织牵头协调评定工作,各相关部门抓好“清风干部”联审工作,为干部正名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开展前期筹备。旗纪委监委宣传部对评定单位的参评干部人数进行前期摸底,为确定“清风干部标兵”“清风示范岗”比例提供基础数据。经核实,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城管大队5个部门,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所属机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共约400人,最终确定“清风干部标兵”名额约为“清风干部”总数的2%,每个参评单位可推选1—2个“清风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