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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再小也是大事
时间 :   2019-04-30 13:33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湖北英山法院:童曙明  英山纪委 雷刚)据4月25日《湖北日报》报道:蕲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桂勇军在4月初的一次公开接访中接到一个居民反映:小区因水压不足、居民用水生活困难的问题,很久没有得到解决。桂勇军当场承诺在月底前负责解决,并现场办公,当面打电话有关单位督办。结果10天就解决了564户,1127位居民用水问题,深得群众好评。这消息令人眼前一亮,说明现在的领导是真正把解决群众的利益问题当做一件首要大事来抓落实,把群众上访变为领导下来接访,群众利益再小也是大事。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付诸实际行动中。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任职时,曾写过一篇《心无百姓莫为“官”》的文章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总书记的论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传统,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指针。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都是考虑到群众利益,都是考虑老百姓民生问题,处处维护老百姓利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落实到具体举措中。群众的利益再小也要当做大事来抓落实。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不能把老百姓的利益光喊在口头上,不落实到行动中,成了“光打雷不下雨”,无举措、不行动,没有落实。那样,就违背了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所以,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到实处,既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应有的最基本的态度,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应该牢记的大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不能含糊,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只有这样,才能增进党员干部与群众的感情,党和政府才能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才能最大限度的凝聚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