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德为重、做事德为先”。领导干部的道德品质、言行举止不仅是个人的私事,也关乎群体利益和民风导向。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须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始终把德行高、修为强作为衡量干部的首要标准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从“德”上把好选人用人关。
“德若水之源,才若水之波;德若木之根,才若木之枝。”领导干部“才”的不足,可以通过持续的培养和实践获得弥补;“德”若缺位,纵使才高八斗,也不过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大任、难堪重任,也无益于国家社稷。纵观中国几千年来的治国理政历史,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千千万万,难以一概而论,唯独“德”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无论是西周时期的“六德六行”,或是后来的“以德行为本,文艺次之”,还是当今强调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都把“德”放在首位。这说明,德才兼备是最理想的人选,但相较于才,德更为不可或缺。
“以德为先”选用干部,就要始终坚持“则以观德”,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领导干部修身立德紧密联系起来,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作为为官为政之德的首要评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前提。考准察实党员干部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并坚决做到“无德不立”,对那些不守纪律规矩、政治上不可靠的人,能力再强也坚决不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 张光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