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湖北讯(通讯员:童曙明 王思淼)1月18日,随着高某从英山法官手中领取最后的2万元赔偿款后,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的一起八年的合同纠纷案落下帷幕,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开庭现场。
2007年,被告付某为开发一新村小区,需占用原告高某的三联两层住宅楼及余基空坪共66平方米,双方约定:高某提供两处土地合计666平方米给付某建房,付某还建高某住房七套及车库四个。协议签订后,高某拆除了所有楼房,履行了土地交付义务。可付某建房后仅交付了两套房屋及一个车库给原告,并擅自改变双方确定的用地方案,导致二期工程无法进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义务,使纷争不断。8年中,付某先后多次到英山法院起诉,后被市中院发回重审。

法官和被告沟通。
2018年12月,英山县人民法院温泉法庭法官徐斌受理后,多次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调解。在法官徐斌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一、原告、被告签订的协议,除被告已向原告交付交付的三套房屋和一间车库外,约定的余下四套房屋及三间车库无法履行,对协议履行不能部分双方同意解除。双方同意被告除已占用的土地外,剩余没有做屋的余基空坪、老屋屋基的土地使用权全部退还给原告。二、原告与被告之间先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相互抵消。三、因合同解除,被告同意补偿原告10万元,在2018年12元31日前付清。
图1为法官到原告家现场调查。图2为法官和原告通过沟通。图3为原告在协议书上签字。图4为原告从法官手中现场领取其中的2万元赔偿款。图5为原告向法官握手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