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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促和解 合法权益得保障
时间 :   2018-12-12 15:3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通讯员:拜城县人民法院     张新伟) “谢谢法官,感谢你们的对我的案子所做的努力和对我的理解,我一定会按照协议履行的!”这是被执行人黄某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后不断重复的一句话。事情要从2015年的8月说起。
  
2015年8月的一个早上,当事人黄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造成刚下公交车的卫某严重受伤。交警部门事故责任书认定黄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卫华经鉴定达到了伤残九级。双方协商未果后,卫某一纸诉状将黄某某告上法院。2015年9月18日,当拜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某应给付卫某8万余元,而黄某某因种种原因并未上诉。判决生效后,由于黄莫某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卫某于今年的8月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黄某某一直认为自己没有撞到卫某,不应负赔偿责任,且对伤残鉴定结果一直不认可,怨气很大。再加上其没有工作,家庭经济条件差,身体长期患有疾病等客观情况,实际上履行能力确实有限,这些都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在执行过程中,情绪激动的黄某某一再表示对判决不服甚至出现过激言行,导致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办案法官克服畏难情绪,深入剖析当事人的心理以及诉求,对可能采取的执行方案进行细致的准备和研究,并着重化解被执行人不平衡心态。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谈心,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经过一个月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就分批还款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