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系统梳理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长期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进行了创造性的转化和发展,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具有很强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以宏观指导和原则要求为主,兼顾实际操作,内容科学、务实管用的党内法规,为做好新时代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档案工作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广大干部人才服务的职责,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牢牢把握“档案工作姓党”这一根本原则,不断深化对档案工作属性和规律的认识,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档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和发展。
制度建设是治本之策,制度执行是关键所在。抓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及时组织培训,积极开展宣传,深入解读《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和要求;同时依照《条例》精神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细化有关措施,将《条例》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地见效。更为关键的是,要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对执行不力的及时予以督促纠正,推动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切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 张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