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岳阳讯(通讯员 罗丽萍 许萍)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东洞庭湖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苏某称被告陈某欠自己40000元一直未予偿还,原告苏某多次催讨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曾经系岳母与女婿的关系,现被告陈某虽与苏某的女儿离婚,但曾经的亲情情分并未完全消融,陈某一直未还钱也是另有隐情,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陈某称40000元系自己与苏某女儿结婚期间,因生活需要,找岳母苏某多次借钱周转所欠。目前,自己和苏某的女儿已经离婚,双方协议这笔钱由陈某负责向苏某进行偿还。陈某对欠苏某40000元表示认可,称自己未还钱只是因为和苏某女儿在结婚期间有很多情感纠葛,离婚也是出于无奈,觉得自己在这段婚姻中存在很多委屈,所以暂时不愿意偿还。承办法官听后,对陈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情理上来说年轻人之间的情感纠纷不应牵扯到年迈的双方父母;法律上来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故意拖延,不积极偿还欠款,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茫茫人海,能携手走过一段人生的路程是难得的缘分。即使后面因各种因素不得不分开,也应好聚好散,妥善处理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关系,这样既是对他人的负责,也算是为双方曾经的夫妻关系划上一个完整的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