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战火硝烟,曾经的不屈战争,对于老一辈的革命人来讲,是一种难以忘怀的人生经历,是那个时代所赋予的特殊的颜色。而对于现代人来说,是一种精神、信仰,是永不磨灭的红色记忆。
当年的舍命相救,续写几代情深。家住陕西眉县的普通居民王实英(陈秀贞老妈妈的曾孙女)逢年过节便会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电话里是语重心长的关心问候,更是平易近人的家长里短。而打来电话的人,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共元老习仲勋的夫人——齐心老人。
这是怎样的一份情缘?事情还要从1933年说起。
老人舍命相救 缔结母子情缘
1933年10月(农历八月),在耀县老爷岭,时任任陕甘边游击队总指挥部政委、中共陕甘边特委军委书记、陕甘边革命委员会副主席的习仲勋,在照金地区突遭国民党军队扫荡,身负重伤,情况万分危急。刚停止枪声的山区,“白军”乱窜,搜索战场。危难之中的习仲勋看到一户人家门口站着一位50多岁的老妈妈,便艰难地走过去。
这位老妈妈名叫陈秀贞,原籍山阳县北沟乡北沟寺村,后嫁往山阳县板岩乡油坊沟村王家。民国17年(1928年),因家贫迁居耀县老爷岭,开荒谋生。这天她听见外面枪声乱响,正在门前焦急地等候外出的小儿子归来。
当听说面前站的伤者是红军时,陈秀贞老人毫不犹豫地将习仲勋引进家中,并把大儿子王治洲的破衣给他换上。此时,门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想着是白军前来寻人,急中生智的陈秀贞让习仲勋躺在土炕上,并盖好被子。两名白军士兵冲进了门,枪口对准她恶狠狠地问:“你家藏着红军吗?不说就枪毙你。”陈秀贞虽是农村妇女,可关键时刻却面无惧色,镇静地说:“我们老百姓只知种地过日子,不知道啥啥军……”白军一看问不出名堂,便在屋内乱搜了起来,猛然发现炕上躺着一个人,抓住陈秀贞的衣襻大吼:“这是什么人?”紧要关头,陈秀贞指着习仲勋心疼地说:“这是我儿子,才给‘老总’引路回来,着了凉,正在发汗呢!”白军看到身穿破衣的习仲勋的确不像红军,便无可奈何地走了。
当晚,陈秀贞包了些干馍,和两个儿子王治洲、王智林,扶着受伤的习仲勋翻过大山,来到野草丛生的地沟梁,把他藏在一个隐蔽的山洞里。为了防止意外,临别时,陈秀贞再三嘱咐习仲勋:“安心养伤,白天千万不能出洞,也不要在洞中弄出啥响声。晚上,我们轮流给你送饭,等风声过了再回边区。”母子三人还用荆棘伪装了洞口。
第二天,母子三人白天照常干农活,顺便打听风声和了解情况;晚上,陈秀贞用布遮住窗子,油灯下悄悄为习仲勋煮野菜,准备吃食,让大儿子王治洲用瓦罐提着上山探望习仲勋,还想法设法弄些中药为习仲勋治疗伤口。
然而没过几日,敌人得知习仲勋在此地受伤匿藏,便挨家挨户搜查拷问,搅得老爷岭一带鸡犬不宁,人心惶惶。又一日,白军冲进王家,逼着陈秀贞交出习仲勋,并威胁说:“有人看见习仲勋跑你家来了,你还欺蒙党国,当心你的性命!”此时的陈秀贞坚贞不屈,回答也只有三个字“不知道!”问不出名堂的敌人勃然大怒,扇耳光、抽皮带、砸枪托,一番暴行之后,陈秀贞被打断三根肋骨,昏死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陈秀贞才缓缓苏醒过来。她的全身已被鲜血浸透,断骨之痛更是钻心。白军看她活过来了,又把她拖出门外,用短枪逼她说出习仲勋藏在哪里。陈秀贞始终不屈服,坚决回答:“我不知道!快枪毙了我吧!早死早安然。” 无计可施的敌人急得发疯,穷凶极恶之际一把火烧了陈秀贞一家赖以栖身的草房和全部家当。临走时,暴戾的敌人还狠狠地踢了陈秀贞三脚,骂道“跟着红军你老子去吧!”
陈秀贞被折磨得奄奄一息,随之又昏了过去。第二天黎明前,陈秀贞才又苏醒过来,借着东方鱼肚色之光,才看清自己的家已化为灰烬。万幸的是,当天她的两个儿子外出办事,躲过一劫。
但是万恶的敌人并未就此罢休,夜里鬼鬼祟祟潜伏于王家暂居处附近,伺机窥视动静。陈秀贞顾不得自己伤痕累累,内心焦急的是在敌人监视下的不仅无法再给习仲勋送饭送药,还有可能给他带来更大的危险。她一面忍着伤口的疼痛,一面想应对之策。白天,她上街讨饭,尽可能弄些好吃的东西留下来;晚上,他们母子设法避开敌人视线,送饭和白糖水给习仲勋充饥解渴。有时趁着敌人松懈,她还乘夜深人静偷偷将习仲勋引回家,将平日里省下来的猪耳朵肉等烹成有营养的饭菜,给习仲勋补身体。
就这样,陈秀贞母子冒着生命危险,与习仲勋一起艰难地度过了17个日日夜夜。习仲勋在陈秀贞母子的舍命保护、精心照顾下,不仅一次次躲过了敌人的搜查,而且伤势也已大好,身体基本复原。这期间,习仲勋一边感激陈秀贞母子的舍命相救,一边耐心帮助陈秀贞母子三人认识革命、理解革命,以实际行动支持革命,在陈秀贞母子觉悟提高的基础上,习仲勋介绍陈秀贞和王治洲母子二人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此后的多年里,陈秀贞家便成为了我党的一个地下交通站,为党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母子)
当习仲勋告别陈秀贞老人回边区时,陈秀贞把刚满14岁的次子王智林交给他,让他带王智林到红军的队伍里,去为穷人打天下。两年后,陕西游击队骑兵战士王智林,在旬邑县一次与白军交火的战斗中,壮烈牺牲,为革命献出了他年仅16岁的生命。
陈秀贞舍命勇救习仲勋的这段动人故事,在后来出版的《习仲勋传》中有专门的文字记载,书中明确记述1933年10月12日(八月二十三),国民党军队开始包围薛家寨,前一日即11日,习仲勋按照中共陕甘边区特委决定,离开薛家寨,留在照金搞革命活动,他白天藏在密林里,晚上出来做群众工作。据《习仲勋传》(上卷)第五章“在照金苏区”最后一节“撤离照金”记述:“在这段时间内,习仲勋受到了陈秀贞老妈妈的掩护和悉心照料。”说的就是这段革命母子间的故事。习仲勋曾回忆说:‘她半夜里把我从山林里叫回来,在她家里给我吃米饭,做猪耳朵肉,有时还把白糖给我送来’。他十分感激老大娘的体贴照顾,亲切的称她为‘干娘’......
不忘救命之恩 千里追寻续亲情
民国37年(1948年),陈秀贞老人因迫于生计艰难,无奈举家返回原籍山阳。1955年,又迁往眉县,先在营头洪河大岔暂住,不久后于眉县二区金渠镇西黄家坡村县坡路(今称县洼,属金渠镇宁渠村)定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的习仲勋同志,念念不忘这个革命家庭和这位救过自己性命、胜似亲娘的陈秀贞。习仲勋同志多次查找寻觅未果,直到调任政务院秘书长后,又给耀县写信,要求查找这位他称为“干娘”的革命老人下落。耀县经过查找,得知这位老人已于解放前搬回原籍山阳县,遂将信件转发山阳县人民政府。山阳方面经了解,得知这家人确曾返回山阳县板岩公社油坊沟大队居住过,但不久就迁往山外,在关中平原地区眉县居住,具体地址不详,随将原查询函转往眉县。眉县人民委员会收悉后,即派出专人在全县寻找,最终在黄家坡找见了这位勇救习仲勋的革命老人。据当事人杨志春回忆,那份查询函大意是:陈秀贞老人在战争年代救过他,而他曾经带领老人的小儿子王智林参加了革命,王智林后来牺牲在战场上,请地方政府一定按政策将其家属按革命烈属对待,云云。至此,这位“革命妈妈”陈秀贞的事迹方才为世人所知,这份母子深情也感动了许多人。
陈秀贞老人也一直十分惦念习仲勋。1958年10月,王治洲搀扶着陈秀贞老人,带着红芋、玉米粉和臭豆腐等特产登上了去往北京的列车。时隔多年之后,这对“母子”再度相见。习仲勋一家轮流伺陪陈秀贞、王治洲母子看戏、看电影、游览风景区,情深意重。一天吃饭时,老人发现习仲勋穿的中山装上有补丁,就郑重地说:“在家里穿这能行,接见外宾可不能穿,千万不能叫外国人笑话了咱们。”又说:“还是咱国家穷啊!你当了这么大的领导,还穿带补丁的衣裳,啥时咱中国富起来就好了。”陈秀贞老人的一番话,也说到了习仲勋的心坎上。
陈秀贞老人身在北京,但却时刻惦记远在陕西眉县的家,好多次提出要回眉县。习仲勋一家多次挽留不住,才难分难舍地将老人送上离京的火车。陈秀贞老人回到家中,逢人便讲在首都的见闻和仲勋全家对她亲如家人的感受。
1960年3月,习仲勋来周至县视察工作时,由于时间紧、公务繁忙,不能亲临黄家坡探望干娘。陈秀贞老人被金渠公社派人冒雨接到公社邮电所,当听到正在周至县城视察的习仲勋问候之声时,她手拿电话叮咛:“勋娃呀!你一定要将革命进行到底,把社会主义建设好。”没想到这次通话,竟成了她们母子的永别。同年10月,陈秀贞老人离开人世,享年80岁高龄。习仲勋悉闻噩耗,立即发来唁电,表示深切哀悼。
红色记忆永不忘 革命精神再传承
作为德高望重的老一辈革命家,习仲勋同志始终不忘陈秀贞老人的救命恩情,不仅接“干娘”前往北京相聚,还将王治洲视为同胞兄弟。
1989年,王治州的孙女,陈秀贞老妈妈的曾孙女王秋英代表全家前往习家探望两位老人。临别时,习仲勋亲自研墨,齐心亲笔为王秋英题写了一幅扇面:
王治州同志孙女实英留念
勤奋工作,努力学习,为人民多做贡献
齐心赠于京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多年的亲情往来,深受祖辈影响的王秋英已经将习老一家视为自己的亲人,而习老、齐老更是将王秋英视为孙辈,精心呵护其成长。习老说:“秋英这个娃很实在,不如叫实英吧!”,所以王秋英改名为王实英,这把扇子也被王实英家珍藏至今。
多年来,逢年过节齐心都会打电话过来关心问候,至今,王实英还保存着1998年8月26日齐心老人给她的一封亲笔信。
对于王家后人来讲,陈秀贞老人当年的义举是人性的善良,是对革命的信仰,更是对党的忠诚。多年之后,他们心中的红色记忆依然不会褪色,他们要做的是将老人的精神更好地传承与发扬,将这份革命情谊永远珍藏。
岁月静静走过了86个年轮,但这段历史佳话丝毫不曾因时光荏苒而褪色、消失。相反,它已凝结为一种刻骨铭心、深厚无比的亲情,虽往而愈坚,历久而弥新。陈秀贞老人英勇救人的事迹,是党同人民血肉相连、牢不可破的阶级感情;习仲勋和他的家人常怀感恩之心,几十年如一日,始终牵挂这位革命妈妈及其后代,是老一辈革命家不忘初心的责任担当。这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不仅仅是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更是鼓舞我们奋进新时代的精神力量,指引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奋勇前进!(文:杨虎平 席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