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通讯员 阿克苏地区“访惠聚”办公室 王国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更要立足新时代,贯彻新思想,落实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的脱贫攻坚硬仗。
2018年8月27日沙雅县财政局驻努尔巴克乡提木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织全村村民和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在学习的过程中,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赛麦提·伊斯马伊力同志给全体村民和广大党员干部讲述了扶贫开发总则条例;第一条 为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逐步实现贫困地区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扶贫开发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援疆省市、对口协作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通过政策、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人才、服务等方式,帮助福欧派扶贫对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
第四条 扶贫开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实效性导向,推进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
此次组织全村村民和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基础,使得党员干部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了目标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