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通讯员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罗世山)五星红旗迎着朝阳在拉帕村上空冉冉升起,早上9点30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驻拜城县赛里木镇拉帕村工作队组织全体村民举行了庄重的升国旗仪式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天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树立拉帕村村民的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扎实做好全村的安全工作,全体村民一起举行了此次庄重的升旗仪式并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讲活动。
升旗仪式后,宣讲员主要向全体村民宣传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大意义,提高村民们的安全意识,普及国家安全知识,从而切实做到“全民安全教育”。让广大村民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工作队副队长张锋友在宣讲中讲到:“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尤其是在我们新疆,在我们赛里木镇的拉帕村,安全关系着我们每个村民的幸福生活,我们只有维护好我们拉帕村的安全就是在为维护国家安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