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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严管厚爱驻村扶贫干部
时间 :   2018-03-15 20:5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通讯员  临翔区委组织部 张光菊)2018年,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把下派工作队员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和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通过严格派驻、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全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攻坚意识,积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扶贫工作规章制度,既出勤又出力,为全区2018年脱贫摘帽提供坚强的干部保障和人才支撑。

精选厚爱,严格派驻。区委要求各单位须派出精兵强将开展驻村扶贫工作,明文规定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享受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驻村期间每人每天给予30元食宿补助;要求派出单位做好派出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在物力、财力、项目上给予支持,并为每名工作队员安排1 次健康体检、购买1份意外伤害保险,对下派队员履职情况每季度至少跟踪了解1次,每半年进行1次分析研判,不得把派出干部随意抽调回单位,全力支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杜绝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两头挂、两头跑”“挂虚名”“挂空档”等现象。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好各村委会、挂包单位,为驻村扶贫工作队提供基本的办公、食宿等条件,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安心驻村开展工作。

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明文规定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全年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0天,每季度驻村时间不得少于5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借调工作队员参加脱贫攻坚以外的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各乡(镇、街道)分别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实行统一组建、统一任命、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对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负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具体落实,由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按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将责任分解到人、时间到天,每月收集汇总工作队员签到考勤情况,经村“两委”负责人签字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切实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

奖优罚劣,严格监督。区联席办与组织、扶贫、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采取专项督查、随机调研、电话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经常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督查情况,建立督查台账,年终考核前将全年督查情况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作为工作队员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年终给予评优表彰奖励;对不服从管理安排、不严格驻村积极开展工作的工作队员,第一次被通报的,由本人向区联席办说明情况并及时到岗履职;第二次被通报的,向区纪委监察委说明情况,个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第三次被通报的,责令派出单位召回管理、换人派驻,并由区纪委监察委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