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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的路线图
时间 : 2018-02-24 17:0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需要。十八大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有效的反腐败力量,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设置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是加强党对反腐败统一领导,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成果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有机结合。
毋庸讳言,随着党内监督的加强,已经实现了监督全覆盖,覆盖了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党员;而行政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只负责监察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不可能覆盖到政府以外的机构和人员,由此便形成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尴尬局面。
为此,必须“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强化党内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使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焦点是严格管理与密切监督全体党员。不是党员的公职人员同样行使着公权力,非党员的滥权腐败现象同样值得高度警惕,同样需要依法处置。“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的规定,折射出党和政府从严治官、依法限权、对任何人违纪与腐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法治、体制、观念多层面改革创新的一大成果。从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此前的试点来看,推动了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构筑起规范内部运行和纪法衔接的制度体系。在全国推进试点,势必会取得更为良好的效果,将有效形成国家层面的、全方位的监察网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将确保反腐败永远处于进行时。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有效的监察机制不仅能够促进“禁于未然之前”,也能够实现“禁于已然之后”。着眼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必将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增添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双动力,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宝林镇纪委书记 吴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