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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要有“干货”
时间 : 2018-01-23 20:03 来源 : 清风网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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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随着我国政务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也越来越高。不过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务公开没跟上群众节拍,许多与群众关系紧密的政务信息虽然“上墙进栏”,有的还“晒”在了网上,但内容不翔实、或时间滞后、或只见结果不见过程,看似该公开的都公开了,群众想知道的却没多少,即使看了也如雾里看花。
政务公开要求行政机关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其主要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指出,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近年来,顺应民众的期待和需求,各地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内容形式丰富多样,与群众关系紧密的事项阳光透明,得到了群众的广泛点赞。但也有一些政府部门对社情民意置若罔闻,政务公开“犹抱琵琶半遮面”,云里雾里故弄玄虚;有的虽然按要求公开政务信息,有的还煞有介事地“晒”到网上,可公开的都是无关痛痒的东西,与建立透明阳光政府的要求相去甚远。
政务公开缺少“干货”,犹如“杀鸡问客”,表面上待人热情,实际上虚情假意,倒人“胃口”,与政务公开的初衷背道而驰,是应付式思维作祟的表现。把群众想知道、应该知道的事情公布出来,满足知情权、参与权,让群众满意,是时代发展的大势头、政务服务的大方向。
当下,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越来越高。政府部门须顺应时势发展,以满足群众需要为导向,多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多从群众的需求出发做事情,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重点,去伪存真、去粗存精,把群众愿意看、喜欢看的内容老老实实地展示出来,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关键事项坦坦荡荡公开出来,并不断创新形式、开辟渠道,确保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无疑问。如此公开实实在在的“干货”,才能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彰显出权力运行的自信和阳光,不断提升政府形象和美誉度。(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 张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