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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掉“酒桌歪风”烂苗头
时间 :   2018-01-22 18:03 来源 :   清风网 责任编辑 :   editor
近日,据媒体报道,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曾经备受公众关注的“史上最严禁酒令”,在个别地区出现了反弹苗头。2017年下半年以来,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公务接待存在饮酒现象,而且每次公务接待用餐饮酒都有着“破例”的理由。

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布以来,各地根据地方实际,纷纷发布了不同版本、限制更严、操作更细的地方版“禁酒令”,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公务接待“禁酒”毫不含糊,一度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效。然而,“禁酒令”只是一项制度规定,不是智能化的产物,其本身并不具备自动“禁酒”功能。制度规定的生命力,取决于与之相关的个体和群体的执行力,任何一个地方或单位,都不可能因为一项“禁酒令”,公务活动禁酒就毕其功于一役。

出台“禁酒令”,只是在公务活动中“禁酒”这万里长征中的“第一步”,只有咬紧牙关持之以恒,才能到达在公务活动中全面“禁酒”的目的地。有些地方公务接待“破例”饮酒,实际上就是“四风”问题在试探性地反弹回潮,其根本原因是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在作祟。“破例”多了,就会产生破窗效应,久而久之,“破例”就会成为“惯例”。

杜绝“破例”成为“惯例”,对于在公务活动中抱着侥幸心理“破例”饮酒的现象,就决不能姑息迁就。执纪问责工作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做样子、摆摆架子、吼吼嗓子,必须聚焦落实反“四风”工作的老问题和新动向,把禁酒控酒工作落实到党的建设的具体细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禁而不止、顶风违纪,在公务接待中饮酒的集体和个人,须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切实遏制酒桌上的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特别是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承办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事项的监督管理。更为关键的是,党员干部要一如既往地执行好相关规定,力戒“酒桌歪风”“酒场潜规则”等顽疾陋习,从少数到多数,从量变到质变,引领形成以在公务活动中不饮酒为荣的新风尚。(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 张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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