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通讯员 包头铁路公安处 袁磊)12月18日,包头铁路公安处临河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进站口开展安检查危工作时,发现22岁的旅客贾女士包内携带了40瓶指甲油。经询问,贾女士称自己是一家美甲店铺的店主,这些指甲油是给顾客做美甲用的,没想到这也属于危险品。
铁路民警提示:除禁止携带的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品等,铁路部门规定以下物品限量携带: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机2个。
民警对贾女士进行法制教育后,她自愿放弃携带的危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