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发展的目的,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五年来,作为政府处理社会行政事务的主要职能部门,县民政局出色地履行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职责,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看得见,摸得着,沐浴到救助的阳光,让弱势群体幸福满满。
透光线,多一层关怀的温暖
“感谢上级领导的关心,我大儿子这次在低保清理整顿中纳入了低保,保障标准也提高了。他是一个重度精神病患者,今后的生活有保障了,也有希望了。”近日,在接受镇民政干部回访时,小塘镇石脚村村民孙如意如是说。
“我们采取多方面措施,基本解决了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错保、漏保、骗保和‘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提高了低保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了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运行,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县民政局局长罗静在接受采访时说。
“关系保、人情保”最为社会所诟病、为群众所痛恨。为彻底杜绝“关系保、人情保”,五年来,我县建立了更加完善的低保认定管理制度,特别是今年来,我县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城乡低保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问题。县、镇、村三级分别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对政策、程序进行了系统的学习,确保基层干部吃透政策、吃透精神,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和程序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从原来的42120户45702人减少至4521户8515人(含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1442户2800人),保障率降低至1.3%。目前,我们正在对低保进行回头看,保障率稳中有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1200/人/年提高到2017年的3026元/人/年,保障标准提高了152%,五保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1500元/人/年提高到目前的3200元/人/年,增幅达到113%。
托底线, 加一份支持的力量
9月21日,大新镇刘家排村低保对象刘昌迪来到县民政局办理医疗救助业务,根据有关规定,低保对象患者自付费用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县民政局帮他解决了1429元的医疗救助资金。据了解,刘昌迪因肺结核瘤经常住院治疗,每年的大部分家庭收入都用于医药费用的支出。刘昌迪表示,现在的医疗救助政策好,大大减轻了因病治疗带来的经济负担。
图为低保对象在县民政局办理领取医疗救助手续
五年来,我县全面建成了覆盖城乡的“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建立了县乡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和大病救助制度,每年大病住院救助3500余人次,普通疾病住院救助4600余人次。
为让农村困难群体看得起病,新邵县积极整合医疗救助资源,低保对象在出院结算时,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医疗保险报销后,再到县民政局办理领取县民政部门救助资金手续,这样大大减轻了低保家庭的就医负担。
新田铺镇石马江村村民颜雀英,患血管周细胞瘤,花去医药费15万余元,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根据本人申请,民政局核实情况后,给予医疗救助3000元,解决了其生活困难。近年来,我县出台了《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救助。这一办法由各乡镇负责实施,并实行打卡发放。据统计,全县每年共救助困难对象1.2万户次,人均救助金额达到393元。
广覆盖,更贴心。我县渐渐成型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广大弱势群体如沐春风,也让党和政府的温暖,在他们身上得到最生动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