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9月15日,新邵县纪委通报了“四查四促”(查涉农资金,促脱贫攻坚;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查村务公开,促知情监督)专项行动中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这7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酿溪镇柏树村原会计曾群挪用公款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曾群作为酿溪镇原柏树村会计,利用协助酿溪镇人民政府发放征地款的职务便利,共计挪用公款292.22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新邵县人民法院判决曾群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曾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潭府乡文江村支部书记刘仲贤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16年5月,文江村村民刘加庆被纳入D级危房改造,因无钱动工建房刘加庆与刘新云达成调换危房改造指标的口头协议,刘仲贤故意隐瞒上述事实,未向乡镇及有关部门报告,导致刘加庆利用刘新云新建的房屋通过验收,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6万元。刘仲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加庆套取的3.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已被追回。
3、新田铺镇沙子田村原村主任颜志辉、村会计李振国虚报套取粮田补贴等问题
2004年至2016年,颜志辉、李振国共同虚报粮田面积套取本村11个户的粮田补贴共计8.862万元,李振国取出3000元,颜志辉实际取出粮田补贴款6.839万元,其中4.3906万元用于支付各类村务开支,剩余2.4483万元被颜志辉侵占。李振国2014年8月至2016年10月冒领其已逝世父亲李某某的养老保险金2000元。颜志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李振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两人套取的粮田补贴款和李振国冒领的养老保险金共计2.9483万元已被追回。
4、新田铺镇向新村原支部书记李鸟生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贴用于村务开支问题
2015年,李鸟生在担任向新村支部书记期间,采取虚报村民退耕还林面积,套取退耕还林补贴款打到村党员、组长、部分群众帐户后,将套取的补贴款收回至村帐户,用于村务开支,2015年共虚报套取退耕还林款9781元。李鸟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雀塘镇半边村原村主任石主意违规开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2005年,石主意在担任半边村支部书记期间,挪用雀兰公路集资款1.6086万元用于各类开支,其中节余1314元现金由石主意保管,开支及节余资金均未入村账;2013年至2016年,石主意在担任半边村村主任期间,负责半边村水费收取工作,共收取水费4.02万元,水费收入及开支一直未作账;2002年至2012年,石主意在担任半边村支部书记期间,争资跑项非生产性开支共计20.3196万元,向上级争取资金49.2250万元,非生产性开支达41.3%;石主意多次将个人开支在村集体报账,共计1248元。石主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雀塘镇崇山村原支部书记黄建武挪用帮扶资金问题
黄建武在任原崇山村支部书记期间,将村里的22户79名预脱贫对象的直接帮扶资金,共计3.16万元,购买鸡蛋平分至全体村民。黄建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16万元帮扶资金已全部追回。
7.严塘镇陡岭村原村支部书记黄连生虚报套取国家的惠农资金问题
2012年12月5日,严塘镇陡岭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讨论决定,利用潘某某等3名村民的名义虚报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共计1.5万元,其中1.35万元用于改建村部,1500元平均发放给潘某某等3名村民。黄连生作为村支部书记,其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对陡岭村虚报套取国家惠农扶贫资金负有主要责任,黄连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