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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携带危险品乘车 竟是为避暑?
时间 :   2017-08-02 16:5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通讯员 包头铁路公安处民警 袁磊)赤日炎炎,酷暑难耐,人们纷纷想尽一切方法避暑。这天,包头火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就拦下了这样一位为了“避暑”而携带危险品的“奇女子”。

8月2日18时45分许,包头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带领安检员在包头站候车室开展查危工作时,通过机检查获旅客包女士行李中夹带的酒精一瓶(250ml),包女士称自己是包头市人,因为天气太热,听朋友说酒精的挥发性很强,涂在皮肤上可以降温,所以出门前就买了一瓶备用。很疑惑这也属于危险品?

民警随后对包女士开展法制教育:根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规定》,酒精由于极易燃烧,属于禁止携带的危险品,尤其夏天气温高,一旦发生自燃十分危险。包女士听后,自愿放弃所携带的危险品,并对民警的提醒表示感谢。

铁路警方提示:夏天气温较高,加之北方较为干燥,旅客切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包括酒精、油漆、超过120ml的发胶等物品,以免危及个人及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