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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大新镇“6.11”事件6名责任人员被追责
时间 :   2017-06-13 16:3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6月13日凌晨1点,新邵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6.11”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负有重要责任的大新镇党委书记王红,党委委员、副书记袁爱雄予以免职,并提名免去袁爱雄大新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责成大新镇党委撤销刘术光烟竹新村党总支书记职务;对王红、袁爱雄及另外3名相关责任人员由县纪委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