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风网主页 > 备份栏目 >
备份栏目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恢复良好政治生态
时间 :   2017-05-11 20:2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通讯员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宝林镇纪委书记  吴兴玉)中央纪委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
    
《韩非子·六反》里有一句话:“故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说的是严管与厚爱的辩证统一。“严师出高徒,棍棒出孝子”,说的“严即爱,松即害”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就要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把纪律与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才能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像扁鹊兄弟三人治病一样,既要预防又要惩治,要像他大哥那样,治病于未发之前,“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调“治未病”理念,防患于未然。对于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错误苗头、倾向性的问题,要像二哥那样,治病于初起之时,通过打招呼、廉政谈话使苗头性的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倾向性的问题消灭在形成之前。

“四种形态”就是四道防线,各形态之间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形成严密的监督执纪体系。“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是相对比例关系,不是机械的绝对数字概念。依纪监督是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日常工作,具体违纪行为应该按哪种形态处理,必须依据党规党纪,综合考虑违纪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等情况,确保错责相当、宽严相济。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目的是恢复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保护整片“森林”的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害是抓早抓小、敢于批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重点是违纪必究,治病救人,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关键是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

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不是也不能由办案人员、审查小组个别或小范围说了算,必须严肃严谨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通过规范的民主程序,将监督执纪权置于集体监督之下,防止徇私变味,避免出现“灯下黑”现象。紧紧抓住集体研究这个关键不含糊,在线索处置、信访函询、审查谈话、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同时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制度。

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把创新体现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方面面,从创新体制、健全制度、压实责任入手,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定决心,又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组织关怀,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成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