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特约记者 廖尚刚)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监督和管理,使各类工程建设在质量上不“缩水”,贵州省黄平县最近要求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对拟建项目必须严审准入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投入的安全。
一是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必须由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并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环保部门现场勘查论证,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未经审批立项,严禁开工建设,严禁进行后续程序。凡不汇报、不请示、自作主张搞建设的单位,要严肃追究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所有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允许签证。确因不可抗力因素需签证的,先向发改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发改局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国土环保、审计监察等部门会同甲乙双方、设计、监理等现场审核,对数额较大的签证项目要重新提交县政府审定,否则不予解决资金。
三是项目主管单位必须依法从严监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按时竣工验收,履行好法定手续。如不能按期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向政府做出书面解释。出现监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必须依法追责。
四是县财政局会同发改部门要严把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关口。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内容的、不按程序申请签证的,县财政部门不得决算及出具决算批复,县审计部门不得出具审计报告,县发改局不予组织验收,同时要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严肃项目管理和违规追责制,凡不按程序实施项目,出现问题和安全隐患,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职能部门,均对责任部门追究责任;属于行政责任的要严格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必须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