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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北路社区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时间 : 2017-04-25 15:4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通讯员 程龙风)4月20日,金山北路社区妇委会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社区干部纷纷表示:“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社区辖区妇女的宣传教育,让辖区妇女群众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要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地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引导辖区妇女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