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网讯:(通讯员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宝林镇纪委书记 吴兴玉)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
实践“四种形态”,推动用纪律的思维、理念和方法来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改进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日常工作中,既查办严重违纪案件,又抓一般性违纪;既坚决拔除“烂树”,又管护好“森林”;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从而实现对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从严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全体党员、干部要明确监督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责任;明确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都要接受监督。党的纪检部门要切实履行专责监督,继续发挥好派驻纪检组的作用,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为全党全社会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
强化日常执纪监督。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综合运用廉政谈话、批评教育、函询谈话、专项约谈、组织处理等手段,及时提领子、扯袖子,让本人红脸出汗,治病于初起,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
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没有团结统一,就会丧失在人民群众中的号召力。这意味着,各级党组织在执行纪律时不能有任何含糊,要严格运用“四种形态”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随着执纪重心向基层延伸,执纪责任加大、加重,执纪者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研讨执纪典型案例、深入学习各领域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素养、人文修养,坚持公道公正原则,不断提高执纪质量。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了问责情形。我们必须继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