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强调,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新华网 11月20日)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在建设法治国家过程中,政府是否诚信守法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和示范效应。但近日“新华视点”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目前超过1100件,数量之大令人咋舌。而不管是政务失信或是个人失信其债务其主要体现都在工程款、借贷款等方面,看到这里更令人心寒。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借口,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大搞经济开发区或招商引资工程。由于种种原因,本是“筑巢引凤”确成了“关门打狗”、“民心工程”成了百姓的“寒心工程”。政府垄断,自身获取;百姓无奈,孤立无援。所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便是对权力非对等导致信用失衡的形象描述。
政府官员是政府的代言人,是适应实现国家职能的必要产物。 他们活动于政治领域,掌握和行使着政治权力,这就要求他们必须正确运用这种权力。然而,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价值观混乱、制度改革不完善、西方文化冲击等因素,使得社会矛盾不断加剧的同时,政府官员处理这些矛盾的能力却有所欠缺,从而导致问题恶化。“知情不报”、“不当辟谣”、“出尔反尔”、“朝令夕改”、“拖欠债务”、“空头支票”如此种种都是当个人价值取向与组织伦理定位发生冲突,才导致他们做出不正确举动,进而失信于民。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政府官员作为一个地方的明星人物,其影响力是百姓望尘莫及的。如果政府官员都失信,普通老百姓失信便更是有恃无恐。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都失去了,这对市场经济的推进,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无疑都是严重的伤害。深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不诚信行为发生主因有四:一是习惯“撇责任”。不敢担责、欺上瞒下,遇事先“拖”再“撇”,最好把责任撇少撇清。二是习惯“吹大牛”。喜欢文过饰非、大吹特吹、刻意制造形象工程。三是习惯“换思路”。喜欢“规划规划,墙上挂挂”“一任领导一套思路”。四是习惯“官屁股”。部分领导存在着“屁股决定脑袋”的自大思想。其实,政府是否诚信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否诚信关键在是否真正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把自己定位为公仆还是“官员”。
民众的失信行为可以由政府来治理,政府的失信行为又该怎么办?这是一个亟待引起上层有关部门重视的社会课题。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风向标。改善政府诚信,关键是要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加强政府部门诚信自律,通过教化的方式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观念,让其从道义与精神上形成一种信用自觉;另一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建设,扎好篱笆和笼子,是从源头上遏制不诚信的前提条件。构建政府诚信,重点要落实问责,加大对政府及其官员的问责力度,坚决依法惩处政府官员的腐败、浪费和不诚信等行为,让立法权和司法权真正能对政府权力起到威慑作用。
人病了,得用猛药;社会病了,得用铁腕。政府失信的“杀伤力”不可小觑,切莫让权力给政府诚信点上“红灯”。期待政府失信能得到有效的遏制,更期待着各级政府换位思考、以“事”为鉴,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形成信守承诺的自觉;豁然贯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琥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