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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黄平县四要求严肃村居换届纪律
时间 : 2016-11-01 08:1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特约记者 廖尚刚)为切实抓好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最近贵州黄平县从四个方面对村级换届纪律作出严肃的要求。
一是规范选举竞选行为。为全面实现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候选人或竞选人要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的组织下与村民见面,并介绍个人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严禁违法违规承诺和对人身攻击等行为的发生。
二是完善选举监督体系。第九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的推选、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同时发挥民间力量监督作用,提倡由本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等组成选举观察小组,对选举进行全程观察和记录,作出客观评价,为化解争议和维护选举的公平公正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要依法及时解决问题。在畅通信访渠道中,严格登记、受理、告知程序,实行办理、复查、复核三级审查终结制,并向信访人出具书面信访处理意见。坚决避免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出现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重大突发性信访事件,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一律取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