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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没有特权
时间 :   2016-08-08 08:2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前几天,在值乘列车上对一醉酒睡觉旅客进行居民身份证检查,将旅客叫醒,旅客拒不配合身份证件的查验,同时谩骂起来,一发不可收拾。
遇上这样的情况,作为警察,往往会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罪”。当然,旅客没有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至于“阻碍执行职务”,我们暂且不谈。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旅客列车治安,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人民群众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围攻顶撞、纠缠等行为,通常是由于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宣布的某些政策、决定、措施等不理解、有意见,而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质问,要求说明、解释、答复,或者由于人民群众情绪偏激、态度不冷静、方法不得当,或者人民群众认为自己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但不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可等。在法学上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在客观上虽然也妨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但因其主观方面并不存在阻碍执行职务的故意,不能以违反治安管理的阻碍执行职务论处。和坚持“教育多数,处罚少数”一样,“阻碍执行职务”只是个别的,少之又少。
、警察没有特权。作为警察,第一位考虑的是礼貌待人、文明执勤,而不是拿着“阻碍执行职务”套人。穿上警服,我们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捍卫者,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正义、公正的象征,每时每刻都应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我们是少有的,难能可贵的。我们的存在,有利于推动和促进良好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的形成,
、使命光荣,就要求我们在处理警民关系时,要甘于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我们都是合格的人民警察,对待谩骂,对待委屈,我们有这个心理素质来忍受,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以德报怨,不断融洽警民关系。
当警察不要委屈。我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践行者,坚持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舍小家顾大家”,我们义无反顾!为了荣誉,我们勇于担当,克己奉公!(乘警支队:袁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