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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道巷社区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培训
时间 :   2016-05-10 18:07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通讯员   塔娜)按照组织学习[2016] 5号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通知安排和要求,金山路八道巷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不断提高知识技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条例》共分六章60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社会责任、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强化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担当,明确了民族团结工作的保障措施和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此次学习,
 通过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让各族群众知道用法律来保护民族团结,让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民族团结工作理论和业务水平,加深对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今后的民族团结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