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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男子藏黄片 返乡乘车被查获
时间 :   2016-01-09 17:1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包头铁路公安处巴彦高勒车站派出所民警对查获淫秽光盘进行清点登记

 
清风网讯:因独自在外打工寂寞,一男子平日经常购买淫秽光盘供自己观看收藏,没想到乘坐火车进站时被公安机关全部收缴。
2016年1月6日上午9时许,包头铁路公安处巴彦高勒车站派出所安检员在安检仪前值机时,发现一名男性乘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包内有大量疑似光盘。民警按照法定程序要求男子打开行李包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盘查,该男子开始脸红慌张,不愿意打开行李包。经开包检查,民警在李某的行李包内发现淫秽光盘34张。民警依法对查获的淫秽光盘予以收缴,并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据李某称,这些淫秽光盘是打工时购买的,准备带回家留作收藏。
包头铁路警方提醒您,乘坐火车携带物品需谨慎,携带、运输危险品、违禁品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包头铁路公安处 崔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