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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在中小学校园开展广告清查执法
时间 :   2015-09-25 14:5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维护学校沌净的教育环境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贵州省黄平县最近在全县围内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开展一次广告清查执法行动。
这次清查行动由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教育局共同开展。为了将校园广告清理工作落到实外,该县还成立了由杨梅芳、齐维军、王健等16人组成的校园广告清理执法领导小组,主要清理和整治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在中小学校园内直接或间接地介绍其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的商业广告,包括广告牌、墙体印刷的广告文字或图案、印刷张贴(悬挂)物、校车车身广告和利用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进行广告发布或变相发布等。在清查工作中,对中小学校园内的广告牌、印刷张贴(悬挂)物等将限期拆除;墙体印刷的广告文字或图案还限期铲除或覆盖;校车车身绘制有广告的,更要责令学校彻底清除;对现用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等含有商业广告内容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限期用完(最长不超过6个月),禁止新购含有商业广告内容的相关物品;对违反法律规定继续在中小学校园内发布商业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违反广告法规定继续为学生购买含有商业广告内容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的学校工作人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调查处理后,还要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予以处理。(通讯员:廖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