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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腐风暴即将来临,农民身边的“苍蝇”们,要小心了!
时间 :   2015-07-22 18:5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1日的表示: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将成为重点关注目标!

 

而早从去年开始,湖南省湘潭市就下大力气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基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242人。可以想见的是,那些仍然或者曾经“活跃”在广大农民身边的“苍蝇”们,将像湘潭那些被查办的问题官员干部一样,越来越“高枕无眠”。他们的好日子真的不多了!

湘潭纪委擦亮“眼睛”,亮起“红线”,严惩基层腐败
 
 

“人们常说‘山高皇帝远’,基层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为权力任性的‘重灾区’。”湘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提升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的能力十分重要。从媒体曝光和网络举报中收集线索、发现问题,是湘潭市主动出击,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之一。

 

5000多平方米基本农田被违规批建私房,17名相关责任人因不作为、乱作为受到纪律追究。该市雨湖区姜畲镇发生的一起基层干部违纪案件,曾在全市引起不小震动。

 

去年9月30日,该市《电视问政》节目反映了雨湖区姜畲镇新坪村、马塘村私房建设大量占用基本农田等问题。

 

如此大规模违规占用农田建房,相关单位、部门竟然熟视无睹。湘潭市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一个月的时间内查实了相关党员干部对农村违规建房行为查处不力、违规收费、泄露信访举报事项、违规审批等诸多问题。

 

与此同时,湘潭市近年来坚持发挥信访主渠道的作用,构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信访受理平台,擦亮发现基层腐败问题的“眼睛”。“眼镜”擦亮后,湘潭纪委相关部门对腐败易发多发的基层民生领域,亮起了惩处的“红线”。

 

日前,湘潭县查处了一起村官贪腐案——杨嘉桥镇乌石村干部杨某某、何某某、刘某某等3人在该村争取上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过程中收受好处费4000元,在湘湘干线建设协调过程中重复列支公路补偿款6686元。杨某某还在慰问困难群众时将上级拨付的慰问金600元据为己有。根据党内有关纪律规定,杨某某等3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类似的案件,该市还查处了不少。如韶山市如意镇球山村党支部书记贺某套取私分村集体资金27万元;岳塘区荷塘乡金湖村村“两委”干部挪用600万元征拆资金供私营企业使用,从中获取利息……

 

 

 

“几百、几千元钱,看似小事,却是对纪律的践踏,是对党纪国法的无视,对群众利益的漠视。这种小贪小腐不制止,日后可能成为大祸患。”湘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触及了纪律“红线”,就必须严惩不贷。

 

该市纪委还重点针对惠民政策不落实、缩水走样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共立案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案件21起,处理违纪违规干部24人。专门制定出台《湘潭市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就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

 
风暴
 
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将成为基层腐败惩治的重点对象
 
 

湘潭大力气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似乎是即将展开的基层反腐风暴的一个缩影、一场预演。最高检21日表示: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要真正做到对农民身边的“蝇贪”绝不姑息,必须精准打击。根据已经掌握的“苍蝇”出没规律,最高检下一步出手打击的对象,非常强调“重点”两个字。

 
重点人员
 
 

 

他们包括:

 
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
 
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村级“两委”干部
 
村民小组长
 
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处在这些岗位上的人要好好思量了,在这些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职位上工作,尽职尽责是必须的,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重点环节
 
 

 

检察机关将严肃查办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这些环节绝非“照不到阳光”,自作聪明,最后只会作茧自缚。

 
重点案件与情形
 
 

 

所谓重点案件,包括:

 
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
 
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
 

所谓重点情形,就是要优先查办三种职务犯罪案件:

 

1.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

 

2.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

 

3.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

 

这些重点案件、重点情形,反映的正是农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腐败问题。集中查办它们,不仅能推动百姓从涉农惠民政策和扶贫资金中得到实惠,更能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态势
 
纪委等多部门联合出手,中央对农村“苍蝇”已形成合围之势
 
 

打击“蝇贪”,当然不只有最高检在行动。“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打”!对于农村腐败,作为反腐主力军的中纪委“眼里不揉沙子”,早已接连出招。

 

这一轮出招鼓点频密:4月23日,中纪委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5月初,中纪委印发《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5月26日,中纪委召开线索督办协调会;7月9日,中纪委网站首次发布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84人被点名通报。

 

 

 

为开展好督办协调工作,中纪委还联合民政部、农业部、国家信访局等部门,从各部门信访室搜集相关问题1300多个,从中选取89个问题线索,覆盖全国31个省市。中央对身处广大农村的基层腐败分子,已然形成合围之势。

 

农民身边的“苍蝇”、“硕鼠”,他们的好日子真的不多了!来源:湖南微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