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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黄平县市管局等11个部门 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户外广告行动
时间 : 2015-07-16 09:4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户外广告的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刊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凝聚正能量,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贵州黄平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黄平公路管理段、县卫计局县市政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11个单位和部门决定,从7月15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规范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行动是黄平县有史以来开展整治野广告联合部门最多的一次,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抓、全面清理、突出重点、依法行政、以单位为主体”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的精神,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和未按审批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野广告、虚假医疗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为了在整治户外广告上抓出成效,黄平县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户外广告进行排查摸底,做好台账登记工作。重点检查高速公路、省道、县道、乡道、城镇主次干道、公交车、出租车、繁华商业区、车站、机场、码头设置的广告,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保证内容健康、画面清晰、整洁无破损,在8月底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黄平县还规定: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未按审批许可要求或者已过合同约定期限又无延期,一律限期拆除;影响市容观瞻、过期、废旧、残缺、违章或失去存在价值的的各类户外广告,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一律拆除。包括利用建筑物墙面和顶部设置的LED显示屏、喷绘、大牌等户外广告,利用路灯杆、电杆、路名牌、交通标志牌设置的灯箱、道旗、指示牌等户外广告,利用公交站台、出租车停靠站、阅报栏等设置的灯箱广告,过街龙门架广告和落地式广告牌等。在整治过程中,加大力度对乱涂画、乱张贴的“户外小广告”的清洗、清除或覆盖,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制作、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并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要立案侦查追究法律责任;对高速公路、省道、城镇主次干道、公交车、出租车、繁华商业区、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部位的男科、妇科、性病等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加强对医疗广告的审查和管理,严厉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车体广告或未按照审批内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黄平县还要求,全县要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和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发布的 “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优秀作品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在高速公路、省道、城市主次干道、公交车、出租车、繁华商业区、车站、机场等重点部位,在旅游、金融、铁路、交通、民航、医疗等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通过各类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刊播,努力实现全面覆盖。(廖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