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风网主页 > 备份栏目 >
备份栏目
湖南22家房企因项目停工、违规预售、违规分包等问题被警示
时间 :   2015-05-14 23:32 来源:   湖南微政务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近日,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领导小组公布了全省2015年1季度房地产企业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湖南省有22家房企因“项目停工,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违规预售”、“违规分包”等问题被提示或警示。

小微拿到了这份名单,各位湖南的亲,你们所在(购)的小区是在名单内吗?赶紧来看看吧~

 

2015年1季度全省房地产企业 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长沙市

 

企业:长沙恒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湘江时代”项目土方整理、清淤工程和基坑支护工程

不良行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根据《建筑法》,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罚。

 

企业:长沙天玺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恒大国际广场”1#-5#栋及地下室工程

不良行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根据《建筑法》,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罚。

 

株洲市

 

企业:茶陵县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无故不参加年检

处理性质:警示

小微提醒:可以注销其房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企业:株洲市万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万富花园

不良行为:项目停工,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湘潭市

 

企业:湖南华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江景名城

不良行为:违规预售

处理:警示

小微提醒:不具备销售条件,其跟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契约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企业:湘潭市三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甜蜜园小区

不良行为:开发项目未履行相应社区配套义务,造成业主多次上访未果,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开发商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湘潭盛发置业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长期不按相关文件规定填报企业信用信息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拒不整改的,将暂停办理此类企业资质等相关手续

 

岳阳市

 

企业:岳阳置信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洞庭新外滩经济适用房

不良行为:直接发包的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根据《建筑法》,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罚。

 

邵阳市

 

企业:邵阳市鸿胜房地产开发公司

项目:邵阳技术学院合作建房

不良行为:直接发包的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根据《建筑法》,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罚。

 

企业:邵阳市新一城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邵阳市双清区化纤厂2#职工安置房

不良行为:直接发包的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根据《建筑法》,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罚。

 

怀化市

 

企业:怀化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怀化凯通领域花园一期工程

不良行为:拒不执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或将依法强制执行

 

永州市

 

企业:永州市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永州舜皇一号梓东广场项目

不良行为: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施工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责令其改正,可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永州市梓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永州舜皇一号梓东广场项目

不良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把分项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的行为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责令其改正,可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张家界市

 

企业:张家界中商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中商广场

不良行为:违规收取未办预售许可商铺定金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可以注销其房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企业:张家界吉阳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张家界武陵源岩门商贸城

不良行为: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责令其改正,必要时可责令其暂停施工

 

企业:张家界冠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张家界冠君2号公馆商住楼

不良行为: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责令其改正,可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衡阳市

 

企业:衡阳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龙江阳光城一期

不良行为:项目停工,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开发商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衡阳泰豪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伴山公馆

不良行为: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开发商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常德市

 

企业:常德中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金地名苑

不良行为:将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再行销售给他人

处理:警示

小微提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郴州市

 

企业:郴州华鹤房地产公司有限公司

项目:龙庭林语轩、龙腾广场

不良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导致项目濒临烂尾

处理:警示

小微提醒:开发商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郴州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盛世雅苑、盛世宏兴花园

不良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导致项目濒临烂尾

处理:警示

小微提醒:开发商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郴州市鹏洋富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福泉花园

不良行为: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

处理:提示

小微提醒:开发商对购房者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郴州市晓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雅景新村、苏石花园二期

不良行为:项目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导致长期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处理: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