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更好地发挥工商部门消费维权职能,枣阳市工商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新《消保法》宣传贯彻工作。
在2014年“3·15”来临之前,该局紧紧围绕今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年主题,以口头宣传、张贴标语、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新《消保法》,在宣传中,切实让广大经营者应知和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让广大消费者人人皆知自身的权益是什么,明明白白的消费,理性和谐的消费,理直气壮的消费,让消费者真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内动力;巩固提高消费教育引导成果,创新形式和载体,丰富消费教育引导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明白怎样消费,消费什么。
此次活动共有质检、物价、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9个参与,参展企业73家,与消费者互动达3000余次,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200余人次,受理现场投诉11起。(湖北省枣阳市工商局 谢必成 高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