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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铁路警方呼吁:不要携带“三品”进站上车
时间 :   2014-01-15 15:40 来源 :   清风网 责任编辑 :   editor
《铁路法》明确规定:旅客严禁携带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进站上车,为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包头铁路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相关链接之一: 若一旦携带有 “三品”,应在进站前主动交给车站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及安检人员,由铁路警方和客运部门妥善处理。
相关链接之二:对于检查发现携带、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旅客,如不愿交出,铁路部门有权拒绝其进站上车。对于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对于非法携带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匕首等管制器具进站上车的,依照法律规定,将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链接之三:为了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按照规定可限量携带以下物品: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附:乘坐火车严禁携带的危险品大体有以下11类:
1、爆炸品类:雷管、传爆助爆管、导爆索、导火索、火帽、引信、炸药、烟火制品(礼花、鞭炮、摔炮、拉炮等)、点火绳、发令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甲烷、乙烷(压缩、液化的)、丙烷、丁烷、打火机、微型煤气炉用储气罐、气体杀虫剂。
3、易燃液体类:汽油、酒精、去光水、引擎开导液、鸡眼水、染皮鞋水、蜡纸改正液、强力胶、汽车门窗胶、橡胶水、脱漆剂、环氧树脂、油漆、皮革光亮剂、印刷油墨、煤油、樟脑油、松节油、松香水、擦铜水、纽扣磨光剂、油画上光油、刹车油、柴油。
4、易燃固体类:红磷、硫磺、火补胶。
5、自燃物品类:黄磷、油布。
6、遇湿易燃物品类:金属钠、镁铝粉。
7、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类:过氧化氢(双氧水)、硝酸铵、氯酸钾。
8、毒害品类:氰化物、砷、赛力散、灭鼠安(含各类鼠药、敌百虫等杀虫剂)、灭草松、敌稗等灭虫剂。
9、放射性物品类:夜光粉、发光剂、放射性同位素。
10、腐蚀品类:硝酸、硫酸、盐酸、苛性钠。
11、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刀、双刃、三棱尖刀以及菜刀、水果刀、折叠刀等各类锐器。
 
通讯员:包头铁路公安处宣教室 周卫申、邵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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