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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塔镇拉帕村:坚持“三重”做好民族团结 工作
时间 :   2021-05-14 16:15 来源 :   清风网 责任编辑 :   周满荣
阿瓦提县塔木托格拉克镇拉帕村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突出“团结、进步”两大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精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新路子,促进全村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工作新台阶。
 
一、重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始终将宣传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利用广播电视、学习培训、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是重视培训教育。坚持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等文件、会议精神,作为“访惠聚”工作队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坐标和行为指南,在广大群众中不断宣传和普及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强化群众对中华民族人类共同体的思想认识。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村民培训15场次,覆盖全村213户村民、900余人。二是重视活动宣传。利用每年五月份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集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对民族团结好家庭、好干部进行节日慰问,以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增进民族间的感情交流和文化融合。在第39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期间,驻村工作队对9名村干部、4名民兵和17户经济困难户、老党员进行节日慰问,送上米面油。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结亲干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成果。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广大结亲干部主动上门为亲戚打扫院落、为生活困难的亲戚送上生活必需品,同亲戚一起到田间地头劳作,尽己所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民族间的兄弟情义得到升华。活动期间共办实事好事21件,涉及金额43000余元,惠及群众64户。
 
二、重视结对帮扶,互帮互助提升村干部能力和村级事务水平。
严格落实党建“1+2”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一是重点开展工作队员与村干部民汉结对传帮带工作。四名工作队员与村干部结对连心、共同开展工作,传授好的经验做法,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提升村干部责任感和工作效率;村干部配合工作队深入群众开展村级事务,帮带村干部掌握工作方法和技巧,提高办事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推行驻村工作队员与村干部国语结对帮扶机制,一方面依托每天开展的“两个半小时”国语学习提升村干部和“两委”国语水平,提高对国语政策文件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另一方面村干部帮助工作队员学习常用的维吾尔语,提升工作开展的便利性和沟通交流的亲和力。三是,深化工作队员与村级后备力量结对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强化政策理论、基层党建等村级事务培训,持续加强思想引导,培育思想先进性,确保后备干部稳定成长、壮大村干部力量。
 
三、重创建活动,构建民族团结崭新局面。
坚持把打造、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进步示范教育基地、示范户、好干部、好家庭、好邻居等标杆典型作为战略任务,发挥标杆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发挥基地作用,传播民族团结精神。拉帕村“石榴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教育基地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20年5月落成,2020年12月被评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教育基地,先后承接不同层次参观学习活动12次,受教育干部群众1500余人次。二是以点带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前发展。在教育基地旁打造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积极挖掘培育示范典型,打造民族团结示范户2户,不断提升民族团结模范带头作用。三是民族团结评价评选全覆盖,树标杆发挥灯塔引领作用。全年评选民族团结好家庭213户,民族团结好商铺3户,民族团结好领居15户,在村委会评选出好科室、好干部,颁发悬挂荣誉称号。通过评选活动,绽放民族团结之花,让民族团结之光普照大地。(塔镇拉帕村工作队 郑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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