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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法院节前公审“醉驾”案 群众“零距离”庭审受教育
时间 :   2021-02-08 14:33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沙雅县人民法院 :赵春丽)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业务两不误,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持续落实司法公开。近日,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在沙雅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邀请驾校学员、社区法律明白人、企业职工代表等人员亲临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醉驾”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2020年10月24日,被告人马某在沙雁洲景区游玩后与朋友在附近饭店吃饭饮酒,后醉酒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乡村公路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乙醇含量为204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沙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三个月十日,并处罚金6500元。
 
公开庭审后,承办法官向前来参加旁听的群众代表通报了2020年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审理情况,并通过分析案件的主要特点、高发人群及危险驾驶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从法律成本、征信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民事责任、社会成本等六方面讲述危险驾驶罪的危害及后果。
 
通过此次观摩庭审,用公开开庭的方式生动直观的开展以案释法,不仅加强了醉驾危害性的社会普法宣传效果,提升了来院观摩群众对危险驾驶行为性质、对公共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认知水平,有助于提高群众自觉抵制酒后驾车的意识,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
 
沙雅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王梅同志介绍,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规定生效执行9年多以来,从审结的案件来看,危险驾驶行为屡禁不止,究其主要原因还是广大驾驶员对“醉驾”的后果认识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过于自信抱有侥幸心理。
近年来,沙雅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醉驾案件刑事速裁办案模式,缩短整体办案周期,强化震慑“醉驾”行为,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和驾驶员对醉酒驾驶机动车危险性和严重后果的认知。该院还通过“法治七进”、“以案释法”、巡回审判、公开庭审、发放宣传材料、专题法治讲堂等方式,充分将审判工作和普法工作融为一体,提升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严厉震慑醉驾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醉驾引发交通事故的危害后果。2020年,沙雅县人民法院共依法判处危险驾驶罪案件524人。
 
 在此,沙雅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酒能助兴,也能坏事。酒后驾车引起的惨痛教训屡见不鲜。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疫情当前,少聚会,多居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始终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